新華社拉薩4月10日電(記者 索朗德吉)記者從10日召開的西藏自治區衛生工作會議上獲悉,西藏農牧民患大病最高報銷補償限額達6萬元,超過部分可申請最高7萬元的大病補充商業醫療保險理賠。這意味著農牧民患大病最高可獲補償13萬元。 據西藏自治區衛生廳廳長普布卓瑪介紹,農牧民佔西藏人口總數的80%以上,2013年西藏為全區農牧民投保,實施了大病補充商業醫療保險,惠及百萬農牧民群眾。農牧民患大病超過農牧區醫療最高支付限額6萬元以上的部分,可申請最高7萬元的商業醫療保險賠付。截至目前,西藏大病補充商業醫療保險理賠309起,金額達1041.05萬元。 據了解,西藏新修訂頒布的《西藏自治區農牧區醫療管理辦法》,對基金和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作了調整,農牧區醫療補助標準從2013年的年人均340元提高到現在的年人均380元,提高的40元資金全部納入大病統籌基金。農牧區醫療制度縣、鄉覆蓋率均達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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