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草案)》等三規章通過審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11 15:19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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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家土地總督察姜大明主持召開第2次部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草案)》等三規章。

    會議指出,制定《辦法》對規範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行為,保障和監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效實施行政管理,解決國土資源部門執法難題,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辦法》在制定過程中,根據國土資源管理實踐的需要,吸收了多年來地方在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中總結出來的好的經驗和做法,針對目前國土資源執法中“執法難”、“執法軟”等問題,在部門規章權限範圍內作出一些新的制度安排,如督促履行、催告履行、強制執行、監督管理等制度,突出解決實際問題。

    會議提出,要從加強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及保護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角度,進一步規範國土資源行政處罰的實施,監督和促進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會議強調,行政處罰權切關人民群眾利益,必須把行政處罰權納入法治軌道,規範行政權力,保護群眾權益,防止權利人合法權益受侵害。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草案)》。新《辦法》擴大了執法證配置範圍,下移了執法重心,增加了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和資格考試的規定,細化了執法證從申請、註冊、補發、換發到登出、吊銷等環節的管理,並提升了執法證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強化了對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地質環境監測管理辦法(草案)》。《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地質環境監測的內涵和適用範圍,加強了對地質環境監測工作的統籌規劃,明確了地質環境監測網絡的組成要素和建設標準,進一步規範了地質環境監測的成果應用。

    會議要求,在上述三個《辦法》發佈後,要及時組織幹部職工學習、開展培訓,做好宣傳工作。

    部務會議後,姜大明主持召開了第9次部長辦公會議,聽取了亞太經合組織第五屆礦業部長會議籌備工作情況彙報,並作出部署。

    部領導庫熱西·買合蘇提、汪民、張少農、王世元、王壽祥、胡存智、張德霖出席會議,部總工程師鐘自然,部有關司局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責任編輯: 田彬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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