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社會實踐”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15 21:0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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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 根據教育部15日發佈的《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我國將逐步完善中小學生開展社會實踐的體制機制,把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情況和成效納入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意見》的制定和發佈是針對新形勢新要求加強德育工作的重要舉措,旨在加強當前中小學德育的薄弱環節,具體措施包括: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宣傳教育和中國夢主題教育活動,探索形成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教育活動的有效形式和長效機制;加強公民意識教育,促進學生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養成遵紀守法、遵守規則的意識和行為習慣;加強生態文明教育,引導學生養成勤儉節約、低碳環保的行為習慣,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每所學校至少配備一名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加強網絡環境下的德育工作,引導學生文明上網,樹立網絡責任意識,增強對不良信息的辨別能力,防止網絡沉迷或受到不良影響。

《意見》提出要通過課程育人、實踐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等途徑,改進中小學德育的關鍵載體;強調要改進方式方法,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配合,夯實中小學德育的基本保障。

《意見》還要求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德育工作的督導檢查,將其納入教育綜合督導的重要內容及責任區督學的工作範疇,使之制度化、規範化。督導評價結果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據悉,教育部將定期表彰全國中小學優秀德育課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進集體,探索品德優秀學生表彰激勵機制。

責任編輯: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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