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1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分析研究一季度經濟形勢,部署落實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確定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措施,決定延續並完善支持和促進創業就業的稅收政策。 從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透露出的信息顯示,當前國內經濟增長仍舊處於下行狀態,壓力依然存在。而經濟下行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就業不足。從經濟發展規律上來看,就業不足會引發一系列的連鎖反應,比如居民收入減少,影響基本民生,經濟壓力增大,國內消費不足,從而影響整體經濟運行態勢,自然也就談不上經濟高增長。從這個角度來説,保就業既是穩增長的目的,同時又反過來影響著經濟形勢能否實現“穩增長”。 而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為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會議決定,將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並加以完善。這一決定的提出,很顯然抓住了促就業,保民生工作的“七寸”,必將在就業創業領域産生深遠的影響,尤其是對牽涉其中的某些特定勞動者群體以及企業,都是十足的利好消息。 為了更好地説明問題,我們不妨先來看看政府準備採取的這些具體措施是什麼,其出發點和可能産生的影響力又何在。決定第一條就是“取消享受優惠政策的行業和人員範圍限制。凡招用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均可享受稅收優惠。”不要小看了這短短的一句話,背後體現出的既是對以往政策的延續,也是一種深化和完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2010年四季度印發的《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我國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招用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 不過,該政策對享受優惠的行業和人員有諸多限制,如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行業明確不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産、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仲介、桑拿、按摩、網吧等;對登記失業人員限定為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産需要安置的人員、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下崗職工以及享受低保且失業1年以上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而本次會議上做出的“取消享受優惠政策的行業和人員範圍限制。”將把以上所有人員都納入稅收優惠範圍,受益群體無疑大大擴大了,對促進就業和創業的作用不可估量。 後面的提高徵稅扣除額上限,增加扣減稅費種類,簡化稅收優惠政策辦理程序等政策,從根本上來説都是以稅收政策刺激就業,吻合了當前的宏觀調控政策取向。從前幾天剛剛出臺的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一系列稅收新政策,到此次調整完善促進創業就業的稅收政策,引導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更大力度地向保就業傾斜,其最終的目的促進就業,保障民生,政策值得肯定,效果值得期待。(苑廣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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