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中央紀委副書記張軍主持召開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並講話。 張軍指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這是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的重要內容,也是查辦腐敗案件領導體制機制的重大改革和創新。通過開展試點,豐富實踐,積累經驗,對於全面部署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具有重要意義。 張軍強調,開展好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要在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積極、穩妥組織實施。需要重點把握好線索處置和查辦案件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上級紀委對線索處置、案件查辦切實加強監督指導等重點問題和關鍵環節,通過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更好落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促進下級紀委自主依紀依法查辦案件,促進抓早抓小踐行到位,確保能夠收到抓綱舉目的效果,真正把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層層落到實處。 張軍要求,各試點單位和中央紀委有關工作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試點單位要及時傳達、貫徹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儘快啟動試點工作;中央紀委聯絡試點單位的紀檢監察室要履行好監督、指導職責,案件監督管理室要認真做好試點的組織協調和有關服務保障工作,共同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優質、高效完成。 會上,試點單位河北、浙江、河南、廣東、陜西省紀委,國務院國資委紀委,駐商務部、海關總署紀檢組負責同志和中央紀委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就《關於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試點徵求意見稿)》在試點中的把握、運用進行討論,並對試點準備工作進行了交流。 據悉,中央紀委辦公廳日前向各試點單位發出《關於開展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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