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規範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置等信息將入檔 日前,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福建省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範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規範福建省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確保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細則》明確,主辦單位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協助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督促接待單位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審查重大活動指定或贊助食品供應商合法資質;接待單位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依法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管。 根據《細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重大活動保障任務後,應根據重大活動的性質和規模,確定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方式。對確定為全程監督方式的,選派駐點監督員全程監督;對確定為重點監督方式的,對加工製作環節的關鍵環節重點監控。 在重大活動保障期間,主辦單位或接待單位如發現群體性腹瀉、嘔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狀的情況,對以全程監督形式實施的重大活動保障,應立即報告駐點監督員,駐點監督員接到疑似食物中毒報告後,應立即向派出單位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立即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對以重點監督形式實施的重大活動保障,應立即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根據實際情況啟動相應級別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接待單位應同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患者救治工作,並協助、配合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調查。 此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置等相關信息記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者 謝賢偉 儲白珊 通訊員 賴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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