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環保執法再也不能有法不依了——各方剖析節能減排部分指標拖後腿現象 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新華社記者江國成、趙超、顧瑞珍)受國務院委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本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我國2011-2013年節能減排進展情況:在“十二五”規劃綱要中規定的6個約束性指標中,單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分別只完成五年總任務的54%和20%,與60%的進度要求還有明顯差距。縱觀“十一五”以來節能減排情況,為何節能減排等指標總是拖後腿?一些地區為完成硬指標在最後衝刺階段會不會再度上演拉閘限電等特別手段?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部門和專家學者。 節能減排形勢嚴峻環境質量不容樂觀 據徐紹史介紹,過去3年全國節能減排取得進展,但仍然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實現“十二五”目標任務,形勢十分嚴峻,任務非常艱巨。 “納入約束性指標的污染物排放總量雖然在減少,部分指標有好轉,但在多種污染物排放量遠遠超出環境容量的情況下,現階段還難以實現環境質量全面改善”。徐紹史説。 雖然近年來我國在節能減排領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隨著經濟總量的持續擴張,工業化和城鎮化過程中對煤炭等化石能源需求不斷增加,排放的各種污染物遠遠超出環境承載能力。有增無減的霧霾等污染表明我國經濟發展付出的環境代價巨大。 2012年,我國經濟總量佔世界的比重為11.6%,但消耗了全球21.3%的能源、54%的水泥、45%的鋼。2013年煤炭佔能源消費比重達65.9%。一些地區能耗強度(單位GDP能耗)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3倍,一些落後技術設備仍在使用。 GDP崇拜弱化節能減排硬約束 在徐紹史看來,對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是推進節能減排工作面臨的重要因素。 “有些單位和地方對節能減排工作重視不夠,特別是對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認識不夠,GDP軟指標硬化,節能減排硬指標軟化,喜歡‘做加法’,熱衷上項目、鋪攤子,認為節能減排是‘做減法’,對節能減排‘説起來重要、幹起來不要’。個別地區能耗強度和污染排放大幅上升,拖了全國的後退”。徐紹史説。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化説,這些年來,一些地方對經濟增長和節能減排關係認識上還存在著誤區,認為經濟發展是硬道理,節能減排並不是硬任務。因此,想方設法完成經濟增長目標,而對節能減排目標能否完成並不在意。只要能拉動經濟增長,上什麼高耗能、高污染項目都無所謂。如果這一勢頭不得到遏制,那麼我國霧霾消除的目標就將遙遙無期。 能源專家周大地認為,目前地方政府追求GDP增長的熱情依然存在,有些地方政府意識到當地GDP不如原來預期,就開始拉大投資,刺激高耗能産品的使用和生産,鼓勵無效投資項目。 “在經濟增速下行的形勢下,特別要注意不能搞盲目的投資去刺激經濟增長。”周大地認為,現階段若放鬆節能減排要求,勢必造成能源消費大幅增長,這一方面不利於GDP長期穩定的增長,另一方面對節能減排形勢不利。 執法不嚴導致節能減排困難重重 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節能減排問責制兌現力度不夠被認為是一些地方不重視節能減排,污染加劇的重要原因。 23日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國務院關於節能減排工作情況的報告》的呂薇委員説,“即使在原來環保等法律並不完善的情況下,如果能夠嚴格執法,我們的環境也不至於像今天這樣!” 她在調查中發現,現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情況很嚴重,特別是各地執法標準不統一,導致環保領域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由於執法不嚴,很多企業投資節能減排等環保,增加了生産成本,但在市場上沒法和不搞環保的企業競爭。 另外,“十一五”以來,一些沒有完成節能減排目標的地方政府並沒有受到嚴厲的追究,節能減排責任制和問責制未能有效落實。 為了避免節能減排“説起來重要、幹起來不要”的問題,駱建化認為,必須出重拳、用重典、亮利劍。出重拳,就是把節能減排作為硬任務,完不成目標必須問責。用重典,就是修訂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嚴格執法。亮利劍,就是降低環境犯罪的門檻,加大處罰力度。三箭齊發,遏制污染才能奏效。 據徐紹史介紹,今後兩年,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未完成的地區,必要時由國務院領導同志約談省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有關負責人在考核結果公佈後“1年內不得評優和提拔重用。”此外,將暫停完不成任務省份新建高耗能項目的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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