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24日電(新華社記者 李亞彪、岳德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黨風政風出現了可喜變化,但一個值得注意的情況是,一些地方一些幹部不違規、不吃請、不收禮了,但也躲事繞行,不敢擔當、不願擔當、不善擔當問題逐漸冒頭。以群眾為師,為擔當補課,勇於作為,在當下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顯得尤為重要。 一些幹部本該有的擔當意識,就是在面對群眾時丟掉的。處置群眾信訪等複雜矛盾時“踢皮球”;習慣當“傳聲筒”,群眾找上門時卻成了“甩手掌櫃”;遇到突發事件時,更多的是想辦法掩飾和“捂蓋子”,甚至給群眾名片上的固定電話也是秘書的。 前不久,某地出現樓房倒塌事故,記者和群眾了解情況時,當地相關部門電話打不通,領導幹部找不到,信息在四五個小時內極度混亂;還有的地方上午出現群體性事件,謠言都在微博、微信上傳到了境外,權威部門將近傍晚時才公佈真實情況…… 作為領導幹部,只有牢牢樹立起擔當意識,以群眾為師,才能擔得起人民賦予的權力,負得起施政一方的責任;既擔得起群眾的表揚,又擔得起群眾的批評。 “擔當課”能不能補得好,至少還有“四門考試”。一是考“苦樂關”,能不能吃苦;二是考“得失關”,是不是患得患失;三是考“生死關”,在群眾的利益與自己的生死之間做出抉擇;最難考過的是最後一關--“委屈關”,我們的許多幹部苦樂、得失甚至生死都可以看淡,卻擔不起群眾的誤解與委屈,擔不起網民的挖苦與起鬨。在任何時候都敢於把自己交給群眾檢驗考量,考試才算過關了。 在深入實施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今天,“只做官不幹事”的狀態已為時代所不容,“為官避事平生恥”必須印刻在每一名幹部的心頭。當面對群眾處理具體問題時,不要再拿“條件不具備”“情況很複雜”“群眾素質差”等理由為自己的不作為來辯解,而是從群眾關切的問題改起,從群眾身邊的小事抓起,抓一件成一件,積小勝為大勝,在解決具體問題中讓群眾看到新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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