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對工業用地進行“全生命週期”管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24 16:39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上海4月24日電(記者葉鋒)記者24日從上海市規劃國土資源局獲悉,上海自今年4月1日起已正式實施工業用地“全生命週期”管理,並將實行20-50年的彈性年期出讓制度。

    “工業用地全生命週期管理,就是以提高土地利用質量和效益為目的,以土地出讓合同為平臺,對項目在用地期限內的利用狀況實施全過程動態評估和監管。”上海市規劃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記者了解到,上海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已轉發文件,將新增供應的工業用地産業項目類、工業用地標準廠房類、研發總部産業項目類、研發總部通用類均納入全生命週期管理,將項目建設投入、産出、節能、環保、就業等經濟、社會、環境等各要素納入合同管理,以實現土地利用管理系統化、精細化、動態化,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

    比如,其中的“土地受讓人按開工、竣工、投産等時間決定繳納履約保證金”,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此項可以更好地督促受讓人儘早開發建設,促進項目投産落地,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上海此次還建立了工業用地利用績效評估制度,分別在達産階段、達産後第3年以及今後每3年、出讓年期到期前1年等階段,對企業的土地利用績效等履約情況進行評估,其結果將直接決定企業是否能繼續使用土地。

    值得關注的是,上海還要求工業用地使用權轉讓、收回之前和定期評估階段,須進行土壤地下水地質環境質量檢測,造成環境污染的,按照“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負責修復。

    在土地使用權退出方面,上海明確了“主動退出”和“強制退出”兩種機制,前者主要考慮到工業産品受市場形勢變化、産業結構調整等客觀因素影響,後者則針對未按時開竣工投産、綜合評估不符合要求、在使用過程中造成嚴重污染環境等情形。

    此外,在“全生命週期”的重要一環——土地供應方面,上海將正式實施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制,原則上新增工業用地産業項目類出讓年限不超過20年;對於國家和全市重大産業項目,經認定後最高年限可放寬至50年。

    上海市規劃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全生命週期”管理的嚴格執行,將有效確保産業項目符合經濟轉型發展的要求,並縮短土地週轉期限,保障土地市場供應穩定;而採用的“合同約定”手段,也有利於全過程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責任編輯: 楊雲安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