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和中國民航局聯合發佈通知,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購票人應當做好公務出行計劃安排,盡可能選擇低價機票,原則上不得購買全價機票。 通知要求,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工作人員,以及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公務機票的其他人員,國內出差、因公臨時出國購買機票,應當按照厲行節約和支持本國航空公司發展的原則,優先購買通過政府採購方式確定的我國航空公司航班優惠機票。 國內航空公司按政府採購合同約定給予公務機票優惠。對於市場折扣機票,各航空公司按國內、國際機票各航班艙位的折扣票價給予9.5折優惠;對於市場全價機票,則分別給予全價票價的8.8折、8.5折優惠。 通知規定,因公臨時出國時,購票人應當選擇直達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沒有直達航班的,應當選擇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到達的最鄰近目的地國家(地區)進行中轉。 中央預算單位從2014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改革。各省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本地區改革工作,省級預算單位在2014年年底前實施,地市級及以下級預算單位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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