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4家企業22名責任人因環境違法被問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25 19: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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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蘭州4月25日電(記者王博)近日,甘肅省慶陽市所轄的寧縣康盛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正寧縣庵裏水庫、中石油慶陽石化公司、慶陽市醫廢處置中心等4家企業、22名相關責任人因環境違法問題被問責。

    記者從甘肅省紀委了解到,近日,慶陽市紀委成立專門調查組,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寧縣康盛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正寧縣庵裏水庫、中石油慶陽石化公司、慶陽市醫廢處置中心等4家企業、22名責任人實施了行政問責。

    其中,針對寧縣康盛工貿有限責任公司違法偷排造成污染問題,慶陽市監察局責令寧縣副縣長邊某、寧縣環保局分別作出書面檢查,給予寧縣環保局局長張某、寧縣焦村鄉政府副鄉長王某2人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寧縣環保局副局長董某、環境監察大隊長趙某2人行政記過處分,對康盛工貿公司法人徐某行政拘留10天,對廠長李某給予經濟處罰。

    正寧縣庵裏水庫存在在水壩後種植農作物問題,慶陽市紀檢部門責令正寧縣環保局、水務局作出書面檢查,對正寧縣環保局局長彭某、水務局局長路某進行了誡勉談話,責令正寧縣環保局副局長王某、縣水務局副局長寧某2人作出書面檢查,水管所所長姚某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中石油慶陽石化公司存在污染物超標排放、危廢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慶陽市責成該公司分別對公司安全副總監兼質量安全環保處處長劉某、質量安全環保處副處長張某、生産運行處處長謝某、一聯合運行部主任張某、三聯合運行部主任滿某5名責任人員在全公司內部進行通報,並依據企業相關規定作出經濟處罰。

    慶陽市醫廢處置中心存在管理和操作程序不規範、落實整改不力問題,慶陽市將該中心主任李某、副主任廉某調離工作崗位。

    由於慶陽市環保局、市環境監察支隊對慶陽市醫廢處置中心、寧縣康盛工貿有限公司等企業的環保監管負有履職不到位、查糾整改不力的責任,慶陽市紀檢部門責令慶陽市環境監察支隊作出書面檢查,並對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樊某、市環保局規劃環評科科長蘇某、污染控制科科長廖某等3人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責任編輯: 楊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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