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群眾關注度很高的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是生命線。為此,甘肅省將專門研究制定強化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嚴格執行“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程序,確保實現分配公平公正。 2008年以來,全省累計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74.66萬套,已分配入住36萬套,有效改善了困難群眾住房條件,緩解了城市內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鎮綜合承載能力,促進了經濟增長與社會和諧。今後省住建廳將研究制定強化分配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嚴把分配準入關,認真履行保障對象“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程序,進一步完善申請、審核、公示、輪候、復核制度。各級民政部門要嚴把保障對象申請資料審核關,切實從源頭上下大力氣,確保申請對象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進一步規範分配管理,按照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並軌運行的規定,詳細制定保障性住房新的分配方案,對竣工驗收完畢的保障性住房,在3個月內要分配完畢。建立科學規範的評分排序、搖號選房等分配規則,優先向住房最困難家庭分配,嚴格執行房源分配和貨幣補貼管理制度,嚴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對象提供房源或發放貨幣補貼。 更重要的是,省住建廳要求各地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嚴格執行住房保障責任追究制度。凡存在以下行為的,即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提供保障性住房、發放補貼或者減免租金的;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未依法登記為保障性住房輪候對象或者向其發放補貼、減免租金的;未依法建立保障性住房檔案或者保障對象檔案的;對舉報的違規行為不予查處或者接到舉報後不依法處理的。由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記者 伏潤之 實習生 寧德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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