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記者呂諾)國家衛生計生委28日公佈的《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提出,醫師資格考試考生認定為參與有組織作弊,當次考試成績無效,終身不得報考醫師資格。 參與有組織作弊的行為包括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的;在考場警戒線範圍內進行通訊,發送或者接收試卷內容或答案的;散佈謠言,擾亂考試環境,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考前非法獲取、持有、使用、傳播試題或答案的等情況。 徵求意見稿提出,考生以違紀違規行為獲得考試成績並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的,登出並收回醫師資格證書、吊銷醫師執業證書,並進行通報。 根據違紀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徵求意見稿對考生違紀違規行為分別作出“當次該單元(考站)考試成績無效”“當次考試成績無效”“當次考試成績無效,並給予警告,兩年內不得報考醫師資格”以及“當次考試成績無效,終身不得報考醫師資格”規定。同時,對考試工作人員以及考點違紀違規行為認定及處理進行了規定,考試工作人員涵蓋了從試題命制至成績發佈期間所有參與醫師資格考試管理和服務工作的人員。考點如組織管理不力,造成考場混亂、違紀違規現象嚴重等情形的,取消其承辦考試資格。 醫師資格考試製度是我國醫師準入的主要方式,考試準入質量關係到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安全。從1999年實施至今,醫師資格考試報考人數已從20多萬增至86萬,考試呈現出作弊市場需求大、作弊手段日益先進、作弊活動日益猖獗等現象,考試違紀違規情況極為突出,考試環境十分嚴峻,亟須出臺相關規定予以規範。國家衛生計生委在原衛生部起草的《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草案)》基礎上,形成了目前的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4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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