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又是新一批大學畢業生找工作的高峰時期,同時也是騙子們假借招工進行詐騙的“黃金時期”。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日前通報了一批假借解決工作為由進行詐騙的典型案件,披露了騙子們的一些慣用伎倆。 假借舊時單位名目 偽造央企就業協議 榮某通過在網上發帖的形式,聲稱自己能幫助應屆畢業生到大型央企、事業單位任職,並在京落戶。據上當受騙者介紹,他們中有人隨榮某一同前往某央企大院,發現榮某和很多人打招呼,遂相信榮某;有的則查看過榮某的身份證、駕駛證等,發現榮某展示的是真實身份,遂打消疑慮;有的則看到榮某展示的蓋有某央企人事部門公章的就業協議,遂信以為真。 最終,還是因為被騙者楊某親自前往某央企人事部門查詢,榮某的騙局才最終曝光。原來榮某的身份信息是真實的,昔日曾在該央企工作,但早已離職,至於蓋有公章的就業協議完全是偽造的。而此時,榮某已經相繼騙取了十余名被害人,詐騙金額總計50余萬元。 辦理此案的檢察官表示,假借舊時工作單位的名目,發佈虛假招聘信息,這是騙子經常使用的詐騙手段之一。在作案初期,犯罪嫌疑人往往編造各種理由讓被害人相信其有能力解決工作問題。期間,又通過偽造印章及文書等手段要求求職者繳納押金、報名費等各項費用。在後期,又以各種藉口拖延時間,或者償還部分錢款以維持假象。 虛構自身人脈資源 謊稱打點需要費用 高某對外謊稱自己是原海軍高級將領的女兒,早年在南方某地級市擔任過副市長。王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高某後,正好王某的女兒即將畢業。王某遂找到高某,想讓其幫女兒在北京找一個銀行的工作。高某聲稱自己與一家銀行的高管關係不錯,可以幫助王某的女兒在國有銀行謀一份職位,不過需要給領導“表示表示”。王某於是給了高某10萬元現金用於打點。不久,高某又對王某説,上面的大頭沒問題了,現在要給底下的領導意思意思,只要5萬元,就可以簽三方協議了。王某信以為真,又往高某的銀行賬戶匯款5萬元。之後,高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並最終失去了聯絡。直到王某聽説高某因為詐騙被公安機關抓獲,才知道自己被騙。 檢察官表示,這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虛構人脈資源,要麼冒充認識國家領導人、企業高管,要麼偽造身份、經歷等,謊稱可以運用人脈資源為人解決工作問題,並以此收取大額錢款用作差旅費或打點費用。還有的案例則是團夥作案,組織、分工嚴密,各環節都經過嚴密的推敲、演示,令被害人防不勝防。 公眾不正當求職心理 成為詐騙活動的溫床 從2010年至今,朝陽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共辦理假借解決工作為由進行詐騙的案件22件,被害人達115人之多,26人因涉嫌詐騙罪被批准逮捕。 在這些詐騙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運用多種方式騙取被害人的信任:一些犯罪分子偽造了《就業推薦協議書》《勞動合同書》等合同文書,以貌似合法的形式迷惑被害人;還有一些則在知名網站上發佈虛假的招聘信息,並開出十分誘人的優惠條件;還有的則偽造企業印章,並自製虛假文書,甚至展示穿著特殊制服的照片,使被害人産生誤解;更有甚者,為了達到詐騙目的,專門註冊了一個皮包公司用於詐騙活動。 而此類詐騙案件所涉及的行業也較為集中,演員、模特、公務員等職業,電視臺以及航空公司等單位是犯罪分子詐騙活動最多的地方。受騙者往往被表演、航空等行業的光環所吸引,輕易相信了犯罪分子。 檢察官表示,社會公眾對於制度之外助力的不正當訴求和僥倖心理,是犯罪分子詐騙活動的溫床。此外,一些網站對於所登載的招聘信息審核不嚴,客觀上也擴大了公眾接觸虛假招聘信息的可能。 對此,檢察官建議,社會公眾尤其是大學畢業生應當樹立正確的就業觀,依法辦事。同時,有關部門也應嚴厲打擊此類犯罪行為,並及時公開調查結果。同時,網站也要強化對求職信息的審查,及時刪除虛假信息以防止擴散。(記者 彭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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