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維權不能走進死衚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29 11: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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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銀川4月29日電(記者于瑤)“對小區停車收費不滿”“與小區保安發生口角”“分不到停車位”……只要是對物業管理的訴求得不到滿足,就用車輛把小區大門一堵來“討説法”。近年來,這種以妨礙公共交通、破壞公共秩序為“利器”,迫使物業公司讓步的物業維權秀在各地不斷上演。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糾紛呈上升態勢,戾氣橫行、效倣者眾,堵門事件折射的管理難題亟待破解。

    “一堵了之”愈演愈烈

    如今,隨著擁有私家車的家庭越來越多,小區停車的糾紛也隨著增多,由於地下車庫價格昂貴、地上停車位太少、進小區要辦卡等問題,一些對物業管理不滿的業主為了發泄情緒,開始把自己的車朝大門口一橫,一副“我進不去,誰也別想進”的姿態。堵門一時間成為“討説法”的利器,隨著其他業主紛紛仿傚,造成小區經常陷入混亂狀態。

    記者在寧夏銀川市一些小區採訪時了解到,在業主與物業公司發生矛盾且協商解決未果的情況下,堵門事件時有發生,使矛盾不斷激化,給物業公司、其他業主帶來很多困擾。

    北京戴德梁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銀川分公司總經理楊寶鋒説,堵門是物業管理中最頭疼和惱火的事情,他所管轄的觀湖壹號小區一年來已經發生十幾次堵門事件。有一戶業主,在小區買了5套房子,可是有20多輛車,交換使用進門卡,因為進門的問題與保安發生衝突,差點打起來。在矛盾解決過程中,業主找來4輛車,把大門一堵,揚長而去,其他業主一時間進不來、出不去。

    銀川建發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趙長青反映,2014年春節以來,其管轄的一個小區由於停車糾紛引發15起堵門事件,最長一次堵了3個小時。由於物業公司沒有執法管轄權力,對堵門事件往往無能為力。在沒辦法的情況下,物業公司自己製作了拖車器,在車主不在場的情況下,只能偷偷把堵門的車輛挪開。

    在採訪中,一些業主反映,有時堵門也是無奈之舉。銀川市艾依水郡小區一位參與過堵門的業主説,自己也覺得堵門不好,但沒辦法啊。之所以堵門,是因為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協商就下發通知説小區地面不讓停車。在協商不了的情況下,過激的幾十位業主選擇了用車堵門表達抗議。

    還有一些業主認為,現在有關部門對小區內發生的糾紛重視不夠,有時候跟物業公司溝通起來有困難,到處反映也不起作用,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費錢費力。“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有時候通過拒繳物業費、堵門等手段,反倒促進了問題解決。

    “堵門事件”頻發折射小區管理之困

    不過,通過堵小區大門來解決問題這種維權方式必然不可取,堵門行為擾亂公共秩序,損害他人的權益以謀取私利,也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近年來,全國各地到處都有堵門“討説法”的報道,網民也經常發帖聲討,動輒堵門不僅折射出社會戾氣橫行,而且反映出目前小區管理的諸多困境,堵門事件為何頻發?問題的癥結到底在哪兒?

    矛盾宜疏不宜堵。寧夏中房集團銀川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欽玉、寧夏海亮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宣建嶺等人認為,由於小區開發過程中遺留問題較多,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之間的關係理不順,有些矛盾沒有及時協商並妥善解決,導致矛盾激化。而部分業主既沒有通過業主委員會調解,也不到物業管理部門投訴,更不想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解決,而是通過堵門的方式,放大矛盾,強行引起各方關注,最終損害了其他業主的利益。

    記者採訪發現,有時相關部門的不作為,該出手時不出手,也讓堵門現象屢禁不止。一些物業公司和業主反映,面對堵門的業主,物業公司沒有權限採取強制措施。而且堵門行為往往發生在小區內,沒有上升到治安案件的層面,也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物業公司給交警、派出所、城管等部門打電話報告後,執法部門往往不派人到現場處理。即便到現場,對堵門業主也只是口頭警告,很少採取強制措施,造成堵門業主有恃無恐。

    目前,多數小區自我管理水平偏低,有些新小區長時間不成立業主委員,或者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也不發揮應有的效力,致使多數業主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

    何時不再“以暴制暴”?

    前不久,一位家住銀川的業主在網上發帖《致那些喜歡用車堵小區門的人》,表達對堵門業主的不滿,“早上又有人堵,我想不通,不讓你進你就堵門?怎麼就那麼牛?”

    在現實中,業主們之間“以暴制暴”的現象時有發生。面對有門進不去、有家不能回、誰也管不了的窘境,一些業主選擇了用自己的方式解決問題,砸車玻璃、劃車、扎車胎等,“既然你不讓我方便,我也不讓能你舒服”。

    據了解,銀川市共有200多家物業公司、1000多個小區,每年物業管理部門接到的矛盾糾紛報告多達5000多件。很多小區平靜的生活因為堵門變成了一地雞毛。

    寧夏社科院社會學法學研究所所長李保平認為,如果不能有效解決堵門問題,引發業主紛紛仿傚,它就會像“病毒”一樣四散傳播,給小區管理製造更多麻煩。作為物業公司而言,應切實提高服務水平和業主滿意度,不能隨意擴大自己的權限,凡事要多和業主溝通再做決定。對街道辦、社區、派出所等基層管理機構而言,不能懶政、漠視民生,人為製造“管理真空”。

    一些物業公司、律師和業主認為,業主堵門雖然是為了維權,但以破壞公共秩序,妨礙公共交通的手段來維權,即使是合法正當的權益,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許可。隨著新建小區越來越多,有關部門應重視小區自我管理能力建設,加強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從而強化業主的自我約束,消除堵門“討説法”的現象。

責任編輯: 史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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