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4月29日電(記者 扶慶 馬曉澄)廣東省紀委宣佈,決定今年起正式開展縣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異地同步審計工作。 這是廣東省紀委在28日于廣州舉行的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第十六次例會上宣佈的。 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同步審計”,是指對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幹部同時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即其中一人工作變動需要離任審計或任期較長需要進行任中審計時,把另一人的審計同時納入,避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責任不清、相互推脫。而“異地審計”一般指由外地審計人員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 廣東省紀委書記黃先耀在會上表示,審計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完善國家治理體系的一個重要方面。審計機關移交的案件線索是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的重要線索來源,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推動反腐敗工作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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