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局長:註冊申請更便捷 維護權益更有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29 17: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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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申請更便捷 維護權益更有力
——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談即將實施的新商標法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 張曉松)新商標法將於5月1日施行。這次修法,積極回應了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對現行商標註冊管理制度進行了重大調整,如:首次明確商標審查時限,禁止將馳名商標作為榮譽稱號進行宣傳,加大對註冊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等。

    新規定將帶來哪些新變化?如何把這些規定落到實處?記者日前採訪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

    問:新商標法首次明確商標註冊審查時限,商標審查週期是否會有所縮短?工商總局將如何保障按時完成審查工作?

    答:近年來,隨著商標申請量不斷增長,我國商標審查與審理週期曾一度達到30多個月。工商總局採取多種措施提高審查效率,到去年已將商標註冊審查週期縮短到10個月以內。

    新修改的商標法首次明確規定了9個月的商標審查時限,開創了世界商標立法的先例。新法頒布後,工商總局通過改革工作機制,加強內部管理,充分調動審查人員積極性,合理調配審查力量,目前已將商標註冊審查週期基本控制在了9個月左右。

    但要保持這一法定審查時限將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近年來,我國商標註冊申請量保持快速增長勢頭,去年同比增速超過14%,今年一季度更是高達16%以上,商標審查人員人均審查量相當於美、日等發達國家的3倍;隨著商標數據庫基礎比對數據量的大幅攀升,目前審查1件商標的工作難度相當於2008年的2件。

    面對嚴峻形勢,工商總局正積極採取有力措施,力求進一步提高審查效率。一是調整改革商標審查審理流程及工作規程,簡化異議程序,縮短確權週期;二是完善審查工作機制,加強人員、經費保障,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審查質量;三是加強信息化建設,爭取5月下旬商標註冊與管理自動化三期系統正式上線運行,並積極開發商標審查與評審智慧輔助檢索系統。

    問:新商標法增加了聲音可以作為商標註冊的規定。那麼,什麼樣的聲音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申請人應如何提交申請材料?

    答:為更好滿足申請人的多樣化需求,新商標法取消了現行法對商標註冊的可視性要求,將聲音納入到商標可申請註冊的範圍。為適應新法要求,工商總局在新修改的《商標法實施條例》中對聲音商標申請註冊的要求作了具體規定,並制定了《聲音商標受理和審查標準》。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聲音商標可以由音樂性質的聲音構成,例如一段樂曲;也可以由非音樂性質的聲音構成,例如自然界的聲音、人或動物的聲音;還可以由音樂性質與非音樂性質兼有的聲音構成。註冊聲音商標,要求具有顯著特徵,因此,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是可以加以識別的。

    今後,凡是申請人以聲音申請商標註冊的,需要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報送符合要求的聲音樣本,並説明商標的使用方式。在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中,應以五線譜或簡譜對聲音標誌加以描述,並附加文字説明;無法以五線譜或簡譜描述的,應使用文字進行描述。對聲音標誌的描述應當與報送的聲音樣本相一致。

    問:長期以來,“馳名商標”被誤讀為一種榮譽稱號。針對這一問題,新商標法明確規定,禁止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容器上,或用於廣告宣傳等。對於在5月1日前還沒有賣完的違禁商品,工商部門將如何處理?

    答:新商標法頒布後,工商總局及時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工商機關充分利用過渡期對轄區內擁有馳名商標的企業進行宣傳和培訓,引導他們正確認識、規範使用馳名商標。同時,啟動《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的修改工作,下發了《關於執行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基本原則是,商標違法行為發生在今年5月1日以前的,適用修改前的商標法處理;商標違法行為發生在5月1日以前且持續到5月1日以後的,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處理。因此,對於5月1日以前就已經進入流通領域並帶有“馳名商標”字樣的商品,工商部門將不予處罰;但5月1日後再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容器上,或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的行為,將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予以處理。

    問:新商標法明確界定並禁止了商標搶注行為,增加了商標侵權行為的種類,規定了對商標侵權行為的法定從重處罰情節,引入了懲罰性賠償規定等。工商部門將如何利用好這些新規定,切實加大對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力度?

    答:正像你所説的,新商標法為工商部門加強商標專用權保護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據。法律實施後,工商部門將嚴格依法行政,進一步強化監管執法這一核心職能。一是突出重點,繼續依法保持對商標侵權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重點查辦跨區域、大規模、社會公眾反映強烈的商標侵權案件;二是加快推進建設商標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臺,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提升商標監管執法效能和保護水平;三是積極推進依法公開侵權假冒案件行政處罰信息工作,並在基層監管執法中嚴格執行;四是根據新法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執法的指導、培訓,提高執法辦案水平。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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