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海南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海南省財政國庫支付局建立了“考評、預警、報告”機制和加強日常監督的辦法對公務活動大額支出進行管控,努力發揮財政會計的“安全鎖”和“防盜門”作用。 據了解,海南省先後制定了海南省預算部門財務管理考核辦法、海南省財政國庫支付局核算站規範化管理考核辦法和市縣會計管理機構規範化管理考核辦法,通過強化部門主體責任和加強隊伍的建設,對海南省財務會計管理進行制度約束,促進管理規範化。 海南省還建立了財政資金動態監控系統,實行核算站對預算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對核算站、財政部門對會計管理機構在資金流上的三級預警和糾錯,防微杜漸。同時還建立了報告機制,即對考評和預警結果反映出的薄弱環節和盲點,向本級政府分管相關工作的主要領導報告,並提請審計、紀檢監察部門予以關注,必要時介入調查,形成監控合力。 此外,海南省還通過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報賬管理辦法,規範全省各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報賬行為,發揮各級會計管理機構直接接觸預算部門資金進出管理的優勢,及時發現異常,堵住日常報賬漏洞。(記者 邵長春 通訊員 楊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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