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佈《國家藝術基金章程(試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06 09:20 來源: 文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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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文化部獲悉,《國家藝術基金章程(試行)》已在文化部官網公佈,並於5月1日起施行。 

  國家藝術基金是由國家設立,旨在繁榮藝術創作、打造和推廣原創精品力作、培養藝術創作人才、推進國家藝術事業健康發展的公益性基金,于2013年12月30日成立,文化部部長蔡武任理事長。

  章程規定,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為國家藝術基金的決策機構,受文化部、財政部領導和監督。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基金管理和組織實施。國家藝術基金專家委員會承擔諮詢、評審、監督等相關職責。

  國家藝術基金面向社會,國有或民營、單位或個人,均可按申報條件申請基金資助。資助範圍包括藝術的創作生産、傳播交流推廣、徵集收藏、人才培養等方面。項目資助立足示範性、導向性,努力體現國家藝術水準。資助方式分為三類:項目資助,即根據項目申報類別及評審情況予以相應資助;優秀獎勵,即對優秀作品、傑出人才進行表彰與獎勵;匹配資助,即為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支持藝術發展,對獲得其他社會資助的項目進行有限陪同資助。

  章程特別規定,資助項目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違公序良俗、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弄虛作假、擅自延期等情況的,將報理事會批准後追回已撥經費,並取消項目承擔主體和相關人員3年以上申請和參與新資助項目的資格。同章程一起公佈的,還有《國家藝術基金項目資助管理辦法(試行)》以及國家藝術基金關於2014年度舞臺藝術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傳播交流推廣和人才培養四類資助項目的申報指南。

  據了解,2014年度,國家藝術基金將重點資助以中國夢為主題的原創劇目和作品,其中包括約60部大型舞臺劇,約300部小型劇(節)目,擬分別資助約40個優秀舞臺藝術項目、優秀藝術展覽項目在國內的傳播、交流與推廣;資助約10項體現國家藝術水準、講好“中國故事”的走出去項目在國外的傳播、交流與推廣;資助約500名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以及若干特殊、急需、緊缺的青年藝術人才和複合型藝術管理人才。

  2014年度資助項目將於6月1日起開始申報,至8月1日截止。(中國文化報 焦雯)

責任編輯: 盧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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