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於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07 15:45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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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4〕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

    目前,全國各地相繼進入汛期,特別是南方部分地區出現了今年以來最強暴雨,降水強度超過歷史極值。為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産工作,有效防範和處置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産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做好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4〕9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紅線”意識,加強組織領導

    汛期歷來是各類生産安全事故的易發期,且極易因自然災害引發次生衍生事故。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各直屬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安全生産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深刻吸取近年來因自然災害引發生産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訓,高度重視強降雨、冰雹、洪水、颱風、泥石流、山體滑坡、雷電等自然災害對安全生産工作造成的不利影響,切實把汛期安全生産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切實抓好。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建立安全生産責任體系,健全工作機構,強化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對汛期安全生産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準備,有效防範和應對各類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産安全事故。

    二、完善預警機制,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職能分工,加強與安全監管、氣象、水利、海洋、地震等部門溝通協調,在全面開展汛期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的同時,密切跟蹤暴雨、洪水、颱風、高溫、雷電等災害性天氣過程和重大自然災害災情變化,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完善自然災害引發生産安全事故預報、預警和預防機制。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汛期安全生産基礎工作,提高應對處置自然災害引發生産安全事故的能力。

    地調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加強汛期應急值守,及時掌握氣象和災害信息,超前預防、有效應對各種極端災害天氣。尤其是野外作業單位(隊伍),要加強與駐地基層政府的溝通聯絡,確保發生災情能互通信息,及時響應。要進一步完善應對自然災害的各項預案,加強培訓和演練。要開展災害、事故應急知識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訓教育工作,不斷提高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應急知識、素質和能力。要嚴格落實安全措施,切實做好因暴雨等自然災害引發各類事故的防範應對工作,一旦遇有險情,各單位和涉事人員要做到反映靈敏、果斷決策、有力指揮、有序疏散、有效施救。

    三、深化隱患排查,落實管理責任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安委辦〔2014〕9號文件的部署,結合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切實加強對企業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督促檢查,督促指導企業深化隱患排查、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設施。要配合有關部門,督促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等企業加強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洪工作。要加大對礦山企業動態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嚴肅處理各種礦産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小錯釀成大禍。

    地調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要針對本單位安全生産特點以及面臨的事故風險,明確汛期安全生産重點防範區域和部位,制訂有效防範應對方案和措施,把安全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頭。要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細緻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除險加固,根據氣象等條件合理安排工作任務,切實做好各項防災工作,確保安全度汛。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2014年5月5日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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