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統計中央文化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情況的通知 財文資便函[2014]24號 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主管部門: 為更好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有關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求,全面調查、了解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簡稱中央文化企業)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情況,請你單位通知所屬中央文化企業對此情況進行統計,確保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對象:中央文化企業本級以及所屬各級子公司。 二、統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形式:企業的股權混合、項目投資的混合、與境內民營資本的混合、境外與其他資本的混合情況。請逐項進行統計。 三、統計內容: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基本情況、混合方式、混合前後的股權比例、治理機制、取得的成效或存在的問題、改革建議。 四、統計時間:請各中央文化企業于5月15日前,將統計情況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數據(光盤)報送主管部門。請各主管部門于5月19日前,報送財政部(文資辦)。 聯絡人:戚驥(68553745)、余宛泠(68553743)、湛志偉(68553747)。 財政部文資辦 2014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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