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記者韓潔、張舵)目前我國年彩票銷售額已突破三千億元,隨著互聯網對我們日常生活的滲透,網絡銷售彩票正在成為一大熱點。網絡銷售彩票在我國是否合法合規?對於這一新興領域,我國是如何監管的?對此,記者8日採訪了財政部有關方面負責人。 允許互聯網銷售彩票 但須經財政部批准 當前我國是否允許互聯網銷售彩票?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根據2012年發佈的《彩票發行銷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目前我國彩票銷售模式可以包括實體店銷售、電話銷售、互聯網銷售、自助終端銷售等。 財政部有關方面負責人強調,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發行方式是彩票監管的重要內容。如彩票發行機構(即中福彩中心、中體彩中心)要變更彩票發行方式,應當經民政部或者國家體育總局審核同意,向財政部提出申請並提交與變更事項有關的材料,財政部對申請進行審查後作出書面決定。 “也就是説,雖然彩票銷售模式有上述幾種選項,但具體實施前,須經財政部審查批准。”這位負責人説,2010年發佈的《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就明確規定,“未經財政部批准,任何單位不得開展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 互聯網銷售彩票各國均嚴格監管 彩票社會關注度高,容易成為“社會話題”。財政部表示,彩票是一種靠低門檻、隨機性和公平性吸引人們參與的遊戲活動,既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也帶有博弈特性,發行銷售必須嚴格規範管理,避免産生“問題彩民”現象。 “彩票社會關注度高、敏感性強,世界各國普遍對彩票業實行嚴格監管。”財政部有關方面負責人指出,特別是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因其虛擬性特點,安全管理難度更大,社會責任要求更高,世界各國均採取更加審慎嚴格監管。 批准網絡銷售彩票並無“牌照”一説 針對外界關注的放開網絡銷售彩票,是否會對其發放“牌照”一説,財政部表示,按照《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及2010年發佈的《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和今年最新發佈的《電話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開展電話、互聯網銷售彩票是由彩票發行機構經民政部或者國家體育總局審核同意後向財政部提出申請,財政部對彩票發行機構的申請審查後作出書面決定。 財政部有關方面負責人明確表示,按照《彩票管理條例》規定,這些屬於對變更彩票發行方式的行政審批,並不是直接向彩票代銷單位發放所謂“牌照”。 開展互聯網代理銷售體彩試點工作平穩推進 財政部表示,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一直支持彩票發行銷售機構加強技術創新。2010年9月印發的《電話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和《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對開展電話、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的審批管理、銷售管理、資金管理、安全管理以及監督檢查等做了規定。 根據《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2012年9月,財政部批准中體彩中心委託中體彩彩票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訊天空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開展互聯網代理銷售體育彩票業務試點工作。 此外,根據《電話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近年來財政部先後批准山東省、海南省體育彩票銷售機構,以及遼寧省、上海市福利彩票銷售機構開展電話銷售彩票試點工作,根據試點進展情況,2014年3月,財政部修訂發佈《關於印發〈電話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對利用電話銷售彩票業務管理規範做出細化規定。 財政部表示,利用電話、互聯網銷售彩票工作,要嚴格遵照《彩票管理條例》及其配套管理制度規定,在確保安全、增益社會的基礎上,平穩有序規範健康發展,為彩民提供方便的購彩渠道,為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提供更多資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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