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破題海域資源優化配置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12 17: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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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5月12日電(記者 夏冠男)“推動以政府為主導,市場化出讓為核心的改革措施,海域資源將實現最優化配置。”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海域管理處處長陳剛告訴記者,從今年開始,海南省一些用海項目特別是填海造地項目的出讓方式,將從政府審批出讓為主,逐步轉變為市場競爭出讓為主。

海南省濱海地區海域資源豐富,工業與城鎮建設、交通運輸、旅遊娛樂等項目用海需求近年來需求劇增。據統計,2013年海南全省確權海域使用項目156宗,確權面積約3226公頃。

陳剛介紹説,從近幾年海域使用的情況來看,政府對於海域資源的“家底”摸不清楚,造成了對海域使用沒有統籌全面的規劃,進而出現盲目審批、盲目出讓。

海南省委、省政府認為,海域資源的優化配置必須採取改革的措施,政府要發揮規劃引導的核心作用、市場化出讓為導向的資源配置管理思路,既實現了海域資源統籌管理的要求,又體現了資源出讓市場導向、公平競爭的目的。

陳剛表示,對於海域資源的配置,政府主導的目的是以規劃管理為手段,從宏觀角度管控資源開發利用方向,在時序安排上能夠有先後順序,在空間佈局上能夠更加科學,預留未來的發展空間,改變當前企業單獨申請某個具體用海項目的現狀。而以市場化出讓則體現了改革精神,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確定合適的海域使用權人,並獲得最大化的海域資源市場價值,避免無序競爭和國有資産的流失。

據介紹,市場化出讓環節將利用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構建高效率、規範化、標準化、透明化的工作流程,促進公平競爭、公平交易。

據了解,海南省目前正在研究修訂《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辦法》,並制定《海南省招標拍賣出讓海域使用權管理辦法》和《海南省審批出讓海域使用權管理辦法》,將海域使用權市場化配置制度納入地方性法規,為填海造地項目海域使用權市場化配置工作提供法規和政策依據。

另外,海南省今年將在萬寧市開展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權市場化出讓試點工作,並將逐步把市場化的出讓方式推廣至全省範圍。

責任編輯: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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