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2日電(記者陳菲)矛盾糾紛多發易發、群眾信訪不信法……隨著我國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各種利益複雜交織,社會治理面臨諸多難題。
在剛剛結束的政法領導幹部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專題培訓班上,參加培訓的各省區市政法機關負責人及省級政府有關負責人圍繞如何“用法治精神引領社會治理、用法治思維謀劃社會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會治理難題”展開討論。 “當前社會矛盾種類繁多,組織化趨勢明顯增強,處理難度越來越大,突出問題是‘信訪不信法’。”在安徽省副省長方春明看來,如何解決“不信法”是一個艱巨任務。 方春明認為,只有“信法”,才能守法、用法、敬法。而“信法”要從各級黨委政法領導做起,以上示下,從黨內到黨外,做到“黨風帶政風,政風帶民風”。 “信法”就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對此,方春明理解為要強化“四個意識”:一是合法意識,作決策要有法律依據,法無授權不可為;二是公開意識,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三是程序意識,程序是實體公正的前提和保證,出臺政策前要做好風險評估和論證,使決策更符合實際,更順應民意;四是監督意識,自覺接受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薛江武也認為,政法機關要帶頭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在法治進程中擔負更加重要的責任。一方面不越權,另一方面要保證法律實施,履行法定職責。這對於全民信仰法律有積極引導作用,還有矯正作用。 “要解決當前存在的‘信訪不信法’、‘信關係不信法’,‘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等社會治理突出難題,就要積極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會氛圍。”江蘇省司法廳廳長柳玉祥説,對於司法行政部門而言,就需要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的職能作用,營造全社會和全體公民的法治文化、法治觀念、法治信仰。 法治需要法製作保障。“化解社會矛盾,不能僅靠一時之功,要改變權宜性、運動式做法,要建立長效機制,探索治本之策。”廣東省委政法委書記馬興瑞説。 在廣東,將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廣東省信訪條例》,全面推進涉法涉訴與信訪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框架內解決,並建立涉法涉訴信訪終結機制。廣東還全面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積極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進村居,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高基層幹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引導幫助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表達訴求和解決紛爭。 近年來,上海市加大社會領域地方立法力度,出臺《上海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關於深化平安上海建設的若干意見》等一批法律文件。近日還印發了《法治上海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進一步從堅持依法執政、完善地方立法、嚴格依法行政、發展民主政治、確保司法公正、加強權力監督、創新社會治理、發展法律服務、繁榮法治文化9個方面部署了54項法治建設任務。 “在開展平安上海建設過程中,我們強化依法治理理念,逐步完善社會領域各項法規,推動依法行政,依靠法律法規和制度規範協調各種利益關係,把平安建設納入法治化軌道。”上海市委政法委書記姜平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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