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海南省教育廳發佈通知稱,2014年我省繼續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並首次實施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 據介紹,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是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擔,面向全國832個貧困縣(含我省五指山、臨高、瓊中、保亭、白沙等5個國家級貧困市縣)定向招生。 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由本省的海南大學、海南師範大學、海南醫學院等招生高校承擔,實施招收本省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 報考貧困地區專項計劃的考生要求貧困地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按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或地方農村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入學報到時可自行決定入學時是否遷移戶口,在校學習期間不轉學,但可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申請調整專業,與其他學生同等享受獎助學金政策。對畢業後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優惠政策。(記者 郭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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