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原則上不再新設行政審批事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13 09:21 來源: 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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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5月12日獲悉,安徽省政府就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出臺意見,從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健全管理制度、優化運行機制、加快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等9方面,出臺28項具體舉措,明確今後省政府原則上不再新設行政審批事項,確需新設的必須嚴格遵循行政許可法和有關規定,從嚴把握設定標準,加強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審查論證,由實施部門按程序報經本級政府批准後,列入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意見提出,凡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行業組織能自律管理、政府部門採用事中事後監管能解決的,一律取消審批。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利用“紅頭文件”設定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面清理取消。企業投資項目除關係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産力佈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除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經濟宏觀調控的事項外,依法取消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相關從業、執業資格、資質類審批,逐步交由行業組織自律管理。建立完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公開制度,調整變動行政審批事項,同步調整目錄清單。建立最嚴格的行政審批事項準入制度,切實防止邊減邊增、明減暗增。選擇若干開發園區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加快試點園區行政體制創新,擴大試點園區行政審批權限,努力做到園區內重點事項園區內辦結。

    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意見要求一律進入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取消沒有法定依據、自行設定的前置審批條件和重復性前置預審,最大限度減少預審和前置審批環節。 實現行政審批仲介活動與行政職能徹底分離。各級政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不得承擔或變相承擔與主管部門職能相關的仲介服務,仍在承擔仲介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逐步實行職能剝離、管理脫鉤或改為仲介機構。涉及收費的仲介服務事宜,審批機關不得指定承擔機構。對取消的審批事項,意見要求更多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履行監管職能,加大事中檢查、事後稽查力度,有效履行職責,避免管理缺位。

    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按全省統一部署落實改革任務。對減小不減大、減虛不減實、減弊不減利、明放暗不放,擅自設立行政審批及收費事項、增加審批環節及變相審批,對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的,依法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責任。(記者 汪國梁)

責任編輯: 郭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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