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傳遞食品安全監管新思路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15 16: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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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5月15日電(記者 陳煒偉)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會議指出,修訂食品安全法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視。修訂草案從生産過程、處罰力度、風險監測等方面作了完善。
    分析認為,食品安全法作為我國食品安全領域的重要法律,此番修訂更加突出了企業主體責任和監管處罰,同時提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理念,體現了我國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著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決心和監管新思路。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以來,我國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形勢依然嚴峻。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餐桌污染”也成為困擾監管部門和公眾的難題。
    5月初發佈的食品監督抽檢情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顯示,乳製品、食用植物油以及糖果、果凍、瓶(桶)裝飲用水、配製醬油、食用植物油等均被發現有不合格項目。值得注意的是,監督抽檢發現,餐飲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火鍋底料中違法添加罌粟殼,在辣椒及其製品中違法添加蘇丹紅和羅丹明B等非食用物質的現象依然存在。
    面對每日接觸和攝取的各種食物,以及餐飲場所,舌尖上的安全該如何保障?此次修訂對食品安全法進行了完善,提出對生産、銷售、餐飲服務等各環節實施最嚴格的全過程管理,強化生産經營者主體責任,完善追溯制度。
    “對食品安全法的修訂完善,體現了我國政府對於食品安全問題的高度重視,也展現了監管的高壓態勢。”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總工程師曹紅説,食品安全首先是“産”出來的,對於食品生産企業而言,不管規模大小,必須強調企業的主體責任,要求企業通過全過程的控制來保障産品符合安全標準。
    食品安全,也是“管”出來的。食品安全違法成本較低,被認為是我國食品安全違法問題層出不窮的重要原因。此次修訂明確要建立最嚴格的監管處罰制度。對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構成犯罪的,依法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加大違法成本、震懾食品違法行為,也是生産企業的共識。全國人大代表、光明食品集團副總裁葛俊傑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就表示,食品安全法的修訂,重在理順監管體制,避免監管缺位、越位、不到位,提高違法成本。
    食品安全監管也是一個系統工程,如何加強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次修訂提出了健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等制度。專家表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是食品安全監管的基礎性工作。通過系統、持續地監測,並經過科學評估,為制定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確定監管重點以及評價管理措施效果等提供科學依據。
    “標準是一把尺子,它是衡量食品質量的重要依據。”曹紅説,事實上,近年來我國已經加強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標準的制定。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提供的數據,我國現行食品標準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共計4934個標準。
    當前,我國食品違法呈現新特點,其中食品違法犯罪手段日趨複雜隱蔽,也給食品安全監管帶來挑戰。此次修訂提出建立有獎舉報和責任保險制度,發揮消費者、行業協會、媒體等監督作用,形成社會共治格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稽查局局長毛振賓在日前召開的“食品藥品十大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上就表示,針對目前食品藥品違法犯罪鏈條隱蔽等特點,一方面要推動完善監管相關法律法規,通過立法建立最嚴格的安全監管制度;一方面要積極推進社會共治,通過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監督,及早發現案件線索。
    食品安全關係千家萬戶。各方期待,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訂,成為我國“重典治亂”、強化食品安全的新起點。

 
責任編輯: 郭慕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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