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質量指數將成為“國家衛生城市”的硬性指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16 21:05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北京5月16日電(記者 呂諾)記者16日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獲悉,自明年起,空氣質量指數將成為“國家衛生城市”的硬性指標。

    將於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衛生城市標準(2014版)》提出明確要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或空氣污染指數(API)不超過100的天數點300天,環境空氣主要污染物年均值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

    在環境保護方面,新標準還提出,近3年轄區內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貫徹落實《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100%,杜絕秸稈焚燒現象。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點60分貝;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水質達標率100%,安全保障達標率100%,城區內水環境功能區達到要求,未劃定功能區的無劣五類水體。

    新標準強調,深入開展禁煙、控煙宣傳活動,禁止煙草廣告。開展無煙學校、無煙機關、無煙醫療衛生機構等無煙場所建設。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設置禁止吸煙警語和標識;活禽銷售市場的衛生管理規範,設立相對獨立的經營區域,按照動物防疫有關要求,實行隔離宰殺,落實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對廢棄物實施規範處理。

責任編輯: 肖磊濤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