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5月19日電(記者譚謨曉、王濤)保監會19日在上海發佈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三項保險業監管新舉措,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涉及機構、高管、業務等重要領域。 保監會近日下發《中國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 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的通知》,這是保監會支持上海自貿區建設、落實國務院總體方案中有關簡化事前準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制度的具體實踐,是進一步創新制度、簡政放權的重大舉措。 通知允許上海航運保險協會試點開發航運保險協會條款,備案後會員公司可以自主使用。 “這是中國保險監管領域首次允許行業協會作為條款報備主體,創新了航運保險産品監管制度,鼓勵發揮行業組織優勢,有利於激發航運保險産品創新活力。”上海保監局局長裴光表示。 通知允許航運保險營運中心設立分支機構,取消在滬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再保險公司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分支機構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在自貿試驗區內的試點將對整個保險市場起到示範效應,對自貿試驗區內航運保險和再保險等業務的發展將起到極大推動作用。 通知取消自貿試驗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這是中國保監會首次取消對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事前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是高管人員監管制度的重要創新。此舉有利於推動保險人才聚集,夯實行業發展基礎。 目前,上海自貿試驗區內,已經聚集了包括中外資、産壽險在內的各類保險機構。截至4月末,保險業為區內6346家企業提供了保險服務,覆蓋率近40%。提供財産險風險保障約5200億元,提供人身險風險保障約1850億元。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