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5月19日電(記者 閆起磊、黃勇)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9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程孟仁、何文受賄一案。程孟仁、何文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程孟仁與何文是情人關係。2003年至2011年間,程孟仁利用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的職務便利,通過給交通廳下屬企業負責人及相關工程項目負責人打招呼關照何文承接工程的方式,由何文出面承接工程後轉給他人,從中收取好處費。何文先後承接了石料供應、隧道工程、重油供應、邊坡綠化等工程項目,之後將工程項目轉給王慶、高程、楊庭林等人,程孟仁與何文共同收取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804萬餘元。 2002年至2012年,程孟仁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車曉宇、高程、崔永進和安順林木房地産公司法定代表人申建新的請托,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接房開工程、裝修工程、隧道工程、重油供應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52萬餘元。 公訴機關認為,程孟仁夥同他人共同或者單獨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57萬餘元,何文夥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幣共計1804萬餘元,均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庭上,被告人程孟仁、何文分別對起訴書指控的受賄犯罪事實進行了陳述和辯解。法庭就起訴指控程孟仁、何文受賄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人、辯護人分別訊(詢)問了被告人。公訴人當庭出示了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有關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質證。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充分發表了意見。 庭審一直持續到當日20時許。庭審結束時,審判長宣佈本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期間,被告人親屬、各界群眾及媒體記者約100余人旁聽了庭審。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對庭審情況進行現場直播,貴州高院官方微博作了轉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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