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9日公佈國家藝術基金2014年度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對舞臺藝術、美術、書法、攝影等藝術項目以及傳播交流推廣項目和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申報條件進行了説明。 根據指南,舞臺藝術創作資助項目包括“大型舞臺劇和作品”及“小型舞臺劇(節)目和作品”兩部分。大型舞臺劇和作品指的是戲曲、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雜技劇、木偶劇、皮影戲、小劇場戲劇、交響樂和民族管弦樂等藝術門類。關於“歌舞劇”是否納入資助範圍,爭議較大,經廣泛諮詢、研究,為慎重起見,這次不予納入。歌舞類院團可以通過小型劇(節)目類別申報。大型舞臺劇和作品資助項目只受理設立三年以上的藝術機構和單位的申報,不受理個人的申報,每一個藝術機構和單位可申報一台(部)大型舞臺劇或作品。 小型劇(節)目和作品指的是小戲曲(包括摺子戲)、獨幕劇、小歌劇、音樂(包括獨奏曲、重奏曲、室內樂、民樂小合奏、合唱、歌曲)、舞蹈(包括單人舞、雙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藝、雜技、魔術、木偶、皮影。小型劇(節)目和作品資助項目受理個人申報,同時也受理藝術機構和單位的申報,均可申報1部。 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資助對象為創作個人。資助項目的申報主體確定為45歲以下(聯合國確定的青年年齡標準)。 對於傳播交流推廣項目,根據申報指南,2014年度資助40個左右優秀舞臺藝術項目和40個左右優秀藝術展覽項目在國內的傳播交流推廣,資助10項左右體現國家藝術水準、講好“中國故事”的“走出去”項目。 人才培養資助項目,面向設立三年以上的各種所有制機構或單位,重點資助特殊的、急需的、緊缺的青年藝術人才和複合型藝術管理人才。指南中設定了23個2014年度人才培養推薦項目,供申報主體在申報時參考。 指南中對申報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機構設定了4條申報條件:具有公益服務意識、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社會責任感;具有實施項目的設施條件、師資優勢和良好信譽;在本領域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有翔實、新穎、可行的培訓方案。對培訓對象也提出了3個條件: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恪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有潛質、有才華、有一定影響力和代表性,在本專業嶄露頭角的藝術創作人才;具有一定理論素養、實踐經驗和成長空間的藝術經營管理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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