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福建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福建省將立法在創業扶持、資金支持、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等方面扶持和保障中小企業發展。 福建省現有7.46萬戶工業企業,其中99.5%以上為中小企業。目前,福建省尚未建立起完整的中小企業統計制度,相關統計數據仍有很大局限性。條例(草案)明確規定,應依法建立中小企業統計調查制度,並明確應由多部門協同配合建立健全統計調查制度,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 為解決用地難問題,條例(草案)從兩個方面作出規定,一是合理安排用地指標,鼓勵和支持利用開發區、高新産業園以及閒置廠房等存量房産建設中小企業創業基地;二是鼓勵以農村集體用地使用權入股的方式興辦中小企業。 對融資難問題,條例(草案)從五個方面作了規定:一是支持中小企業拓寬直接融資渠道。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支持有條件的中小企業上市,支持債券融資等直接融資;二是鼓勵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三是加強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完善融資擔保機構風險補償、獎勵機制;四是鼓勵保險機構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積極開發相關保險産品;五是推動融資租賃發展,建立風險補助機制。 條例(草案)還支持中小企業加強技術改造和創新,支持投資人以知識産權等非貨幣資産作價出資,要求各級政府設立的科學技術進步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中小企業;規定中小企業在政府採購中處於優先地位等。(記者 鄭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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