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成立生態環境審判庭 探索司法保護青山綠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23 14: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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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5月23日電(記者鄭良)福建省高級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23日正式成立,12名來自環保、海洋、農業、礦産等領域的學者被聘任為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諮詢專家。

技術諮詢專家接受法院審理的生態環境案件涉及專業問題的諮詢並予以解答,接受法院委託,以訴訟輔助人身份出庭,協助法庭查明生態環境的專業事實。

福建省高級法院副院長王成全表示,生態環境審判庭集中管轄各類生態環境案件,實現審判專業化,加強和創新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為福建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提供司法服務保障。

推行生態環境專業化審判是近年來福建各級法院的一項創新舉措。2009年7月,寧德柘榮縣法院在全國率先以林業審判庭為基礎成立生態環境審判庭。此後,漳州、龍岩、三明等地市法院陸續成立專門的生態環境審判機構。目前全省法院共設立生態環境審判庭50個,專門合議庭15個,集中審理涉及森林、礦産、水土資源和大氣、土地、水資源污染等與生態緊密聯絡的各類案件。

王成全説,近年來,福建法院探索生態環境修復性司法,對部分破壞林木、礦産和水資源等生態環境刑事案件,以"補植令""管護令"等方式,責令被告人在案發地或指定區域補種林木、恢復植被。近5年來,全省法院審理毀林案件適用"補種復綠"516件,發出"補植令""管護令"等500余份,責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補種、管護林木面積6萬餘畝。

王成全表示,將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積極探索從森林延伸到空氣、水流、海域、灘塗、礦産資源等領域的生態司法保護和修復模式。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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