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未成年人保護法》執法檢查組赴吉檢查側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23 16:5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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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5月23日電題:守護未成年人成長的藍天——全國人大常委會《未成年人保護法》執法檢查組赴吉林檢查側記 

新華社記者黃小希、劉碩

“每天早上當我看著孩子邁進學校的大門後,我就安心了。孩子放學後,我得趕緊把她接回家,心裏才踏實。”小學四年級學生家長盧楊説,複雜的社會環境讓她時刻不敢放鬆對孩子的保護。

盧楊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未成年人保護法》執法檢查組赴吉林檢查時舉辦的一次座談會上,説出了一位母親對當下未成年人成長環境的擔心。

19日至23日,帶著對未成年人保護問題的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未成年人保護法》執法檢查組前往吉林長春、延邊等地進行執法檢查。

“保護一個孩子健康安全地長大成人,真的很不容易。”檢查組成員、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紅十字會曲阜醫院院長姜健説,近年來,我國的未成年人成長環境出現不少新情況、新問題。傷害未成年人的案件頻頻發生,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公共事故屢禁不止,對孤殘兒童、流浪兒童、留守兒童等處於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的救助力量仍需要加強。

隨著科技快速發展,網絡已成為大多數青少年生活中的一部分。作為一把“雙刃劍”,網絡一方面為未成年人的學習和娛樂開闢了新渠道,另一方面,一些不健康的互聯網信息也“腐蝕”著未成年人的心靈。在檢查組工作期間,不少教師和家長對此表達了擔憂。

長春市南關區東長小學教師葛敬輝對自己教過的一個女孩印象深刻。這個原本可愛聰明的孩子,因為沉迷網絡聊天,與一個20多歲的人“網戀”,導致無心學業。儘管學校和家長在發現問題後對女孩進行了教育,但效果並不明顯。“聽説孩子念完初中就不念了,可見網絡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存在多大的影響!”葛敬輝説。

未成年人健康安全地成長,關乎國家和民族的未來。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全國人大常委會自1991年制定頒布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並先後於2006年、2012年對其進行了修訂。

在姜健看來,我國法律推動全社會形成保護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長的氛圍已逐漸形成,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對於暴露出的新情況、新問題,包括家庭、學校、社會、司法等各環節在內的保護救助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不少人仍然認為‘父母打孩子天經地義’,周圍鄰居即使發現父母存在虐待行為,也未必有報案的意識。”姜健説,法律要進一步細化監護人應承擔的責任,明確哪些具體行為屬於沒有履行監護職責。孩子是家庭的,也是國家的。對於不履行監護職責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進行教育和採取應對措施。

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分局清明街派出所民警李宏華注意到,在發生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情況中,不少與父母離異、單親、孤兒、家庭暴力、家庭不和諧等有直接關係。“我們要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的社會環境,也要重視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的家庭環境,懲防並舉,不斷優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平臺。”

檢查組在長春市雙陽區、延吉市和琿春市等地走訪、座談時發現,對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等青少年群體的保護雖已取得一些成績,但仍需要在法律法規的推動下進一步完善。

在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一些孩子因父母遠赴韓國等地打工,成了留守兒童。共青團延邊州委副書記韓麗蓮説,雖然州裏開展了志願者幫扶、留守兒童赴韓“親情探訪”等活動,但一直面臨資金、人員緊張的困難,需要在全社會的關注下更好地推動這些工作,法律的落實和完善是推動這些工作的最根本動力。

對失足青少年這一群體的保護與關愛,更體現未成年人保護的深刻內涵。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琿春市人民法院的少年審判庭,並沒有一般法庭的佈局陳設,而是把參與庭審的各方請到一張圓桌前。琿春市人民法院院長劉麗萍説,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的要求,這樣的圓桌法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未成年人的心理壓力,照顧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徵。

在與檢查組的交流中,來自公安、司法、教育等領域的基層工作人員紛紛暢談了對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建議。“繼續嚴厲打擊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生存權、發展權等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應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法律救助體系,使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後,能夠依法通過變更監護人,更換學習和生活環境”……

“法律是社會的底線。”檢查組成員、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趙凱説,如何讓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在沒有觸及法律時,就因受到社會的譴責而被制止,是保護未成年人工作應當努力的方向。我們需要從家庭、學校、社會、司法多個層面共同入手,構建起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長的保護網。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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