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6日電(記者羅沙、程卓)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6日發表的《2013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説,2013年中國少數民族文化和民族地區文化繁榮發展,各少數民族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充分尊重。 白皮書指出,截至2013年,全國建立民族文字圖書出版社32家,民族語言文字類音像電子出版單位13家,民族自治地方有廣播電臺73座,電視臺90座,各類文化機構50834個,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得到保護。繼續加強對少數民族傳統醫藥的保護和發展,截至2013年,全國民族醫院達到199所。 白皮書説,新疆各少數民族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充分尊重。根據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制定政府規章,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團體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新疆少數民族信眾有權在宗教活動場所內以及自己家裏依法舉行各種正常的宗教活動,不受任何干涉。新疆已出版發行了維吾爾、漢、哈薩克、柯爾克孜等文字的《古蘭經》、《布哈裏聖訓實錄精華》、《古蘭經》註釋、《臥爾茲選編》等宗教經典、宗教書籍。 國家尊重和保障西藏各族人民按照自己的傳統風俗習慣生活和進行社會活動的權利,尊重和保障他們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正常的宗教信奉、祭祀活動以及參加重大的宗教和民間節日活動的自由。活佛轉世作為藏傳佛教特有的傳承方式得到國家的尊重。民主改革以來,已有60余名新轉世活佛按照歷史定制與宗教儀軌得到批准認定。信教群眾家中普遍設有經堂或佛龕,轉經、朝佛、請寺廟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動正常進行。 白皮書同時表示,少數民族享有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國家切實保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在行政司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教育等各領域的合法使用。國家在民族地區推行雙語教學。截至2013年,全國共有1萬多所學校使用21個民族的29種文字開展雙語教學。全國現有民族高等院校15所,在校生約24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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