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5月28日電(記者 石志勇)為進一步規範減刑假釋案件管理,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出臺三項新規,進一步明確相關案件的報請、受理等程序,並要求法院對減刑、假釋案件要從形式審查回歸為實質審理,確保辦理過程公開透明。 記者從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制定並頒布《減刑、假釋案件辦案流程管理細則》《減刑、假釋案件歸檔材料明細》《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建立職務犯罪等三類案件減刑假釋備案制度的規定》等三項新規,以規範此類案件的審理和歸檔,讓減刑、假釋案件從報請、立案受理、公示、庭前準備(庭前會議)、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裁決、宣判送達、文書上網到案卷歸檔等每一個環節都有規可循,使辦案更加公開、透明、規範。 《減刑、假釋案件辦案流程管理細則》共十九條,要求法院對減刑、假釋案件要從形式審查回歸為實質審理,即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應對罪犯悔改表現、犯罪性質、情節、原判刑罰、犯罪主觀惡性、社會危害後果、財産和附帶民事裁判履行以及罪犯退贓、退賠等情況進行全面審查。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裁定減刑、假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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