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的單獨夫婦才可生兩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31 07:0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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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濟南5月30日電(記者婁辰、王海鷹)山東省人大常委會30日通過了《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正式放開“單獨兩孩”政策。一對夫婦只有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能適用“單獨兩孩”政策。

    山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吳向東説,山東省“單獨兩孩”政策的適用條件為:夫婦一方為獨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養了一個子女,雙方或一方戶籍登記在山東省。“獨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據介紹,單獨夫婦在《修改決定》正式生效前已經生育或懷孕的,以2013年11月12日為節點。2013年11月12日至《修改決定》正式生效之間,單獨夫婦已經懷孕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進行批評教育,補辦《生育證》。

    此外,單獨夫婦原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符合條件申請再生育的,登出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批准再生育當月起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必退還。

責任編輯: 黃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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