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6月3日電(記者 朱峰)記者3日從河北省石家莊市政府獲悉,石家莊市5月底已正式出臺《中心城區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和産業升級的實施意見》,要求中心城區污染企業必須限期搬離,凡未能按計劃完成搬遷的企業將依法實施關閉。 按照石家莊市政府要求,列入《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2013-2017年)》的中心城區污染工業企業,2017年年底前,限期全部搬出中心城區或轉型。凡未能按計劃完成搬遷的,將依法實施關閉。中心城區其他搬遷工業企業,逐步向市域工業園區轉移,實現産業集群式發展,拓展城市發展空間,大幅度削減工業排放,促進城市環境明顯改善。 為做好這項工作,石家莊將設立中心城區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專項資金。專項資金來源為搬遷企業土地出讓凈收益及市級財政預算安排資金。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基本補償、政策資金、搬遷獎勵及貼息扶持。同時,對原址土地可出讓的搬遷改造企業,給予基本補償和政策資金支持。 石家莊市還將制定政策對搬遷企業進行獎勵,對每提前一年完成搬遷的企業,市政府獎勵200萬元,最高獎勵500萬元。市級融資機構為支付企業搬遷改造籌集的資金,市財政將給予貼息補助。年度土地指標向搬遷改造項目傾斜,按項目進度安排土地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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