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國家工商總局發佈《工商總局關於發揮工商職能作用加強旅遊市場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工商機關要依法排查和治理帶有行業共性的旅遊業“潛規則”問題,推廣使用旅遊合同示範文本,維護公平競爭的旅遊市場環境。 《指導意見》從明確監管職責、堅持依法行政、健全監管制度、加強服務支持、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等方面對旅遊市場監管工作作了規定,要求各級工商機關排查和治理帶有行業共性的“潛規則”問題,依法查處旅遊經營者給予或者收受商業賄賂的行為。在強化日常監管執法的同時,各級工商機關要重點加大對消費者反映強烈、社會影響面大、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問題比較嚴重的旅遊景區(點)、旅遊商品市場、旅遊購物店的整治力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指導意見》指出,工商機關要推廣使用旅遊合同示範文本,積極配合旅遊部門,修改制定各類旅遊合同示範文本,明確旅遊經營者與旅遊消費者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各級工商機關要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在旅遊者當中普及法律常識,介紹常見不公平旅遊合同格式條款的表現形式,增強旅遊者對“霸王條款”的甄別能力和防範意識,提升合同示範文本的社會認知度。 《指導意見》明確,各級工商機關要切實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建立業務機構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強化外部聯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工作協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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