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從嚴管理幹部的新要求,切實解決幹部“走讀”問題,日前,陜西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黨政領導幹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見》的通知,就有關領導幹部在工作地安家提出具體意見。 通知指出,黨政領導幹部負有管理服務一方、守土有責的使命。原則上,都應具有心隨職在、家隨崗走的奉獻情懷和吃苦精神,在一地工作都要安心、安神、安業,紮根當地,融入群眾。現有市、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中,凡沒在工作地安家的,要做出計劃逐步實現就地安家,組織部門幫助協調其安家困難。確有特殊情況,配偶不能隨調隨遷的,需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審查同意。今後,新提拔任職的市、縣黨政領導幹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必須在工作地安家,其配偶要隨調隨遷,並作為提拔使用的必要條件。 通知要求,今後已在市、縣工作的黨政領導幹部,在當地任職期間不得將配偶單獨調往西安市和其他城市工作,也不得把家安在西安或其他城市。 通知強調,市、縣黨政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黨政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有關紀律規定,交流任職的幹部不準把家安在賓館、酒店、招待所,防止配偶在隨調期間突擊提拔或違規逆向流動,禁止家屬在工作生活中享受特殊待遇等現象,一經發現嚴肅查處。(記者 萬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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