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室外和室內作業的高溫津貼最低標準分別上升至每月180元和120元,分別較去年上調60元和30元。高溫津貼自本月起計入工資總額。北京市安監局聯合市衛計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日前正式發佈《關於做好2014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 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自今年6月起,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高溫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北京市安監局表示,今年北京市提前出現高溫酷暑天氣,其中5月29日最高氣溫突破歷史同期極值,達到41.1℃,部分地區超過42℃。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為強高溫天氣,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為中度高溫天氣,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並暫停12時至15時高溫時段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為一般高溫天氣,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北京市安監局要求,各用人單位要對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腦血管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同時,根據生産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儘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勞動者出現中暑症狀時,應當立即採取救助措施,迅速脫離高溫環境,採取必要的對症處理措施。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的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記者 金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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