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6月8日電(記者沈汝發)據福州市紀委提供的信息,在“五一”“端午”假期,發生4起違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的“公車私用”行為,被紀委查處。 鼓樓區信訪局局長潘孝平5月3日下午,公車私用前往晉安區宦溪鎮參加私人聚會,受到鼓樓區紀委立案調查。 鼓樓區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周偉5月3日上午,私駕公車接送其妻子前往晉安區宦溪鎮辦私事,受到鼓樓區紀委立案調查。 馬尾區運輸管理所科員蔡良5月2日晚,私駕公車接送其妻子、女兒回福清市家中,受到馬尾區監察局行政警告處分,並支付私用公車的費用200元。 閩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駕駛員程國金4月30日下午、5月3日下午,兩次私用公車接送其妻子、女兒回倉山區家中。閩侯縣紀委對程國金及對公車監管失職的管委會綜合處幹部江海超予以立案調查。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