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院士章程修訂稿:全體院士投票産生新院士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13 16:32 來源: 社科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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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學部12日公佈,中國科學院第十七次院士大會表決通過了《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修訂稿。此次修訂主要涉及院士增選名額、推薦渠道、增選過程和退出的相關條款。 

  在增選名額上,修訂了過去每次增選總名額不超過60名的規定,改為“增選名額及其分配在保持基本穩定的前提下,由學部主席團根據學科佈局和學科發展趨勢確定”。

  在推薦渠道上,取消了各部委、國內科研機構、高校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的推薦資格,改為“院士候選人由院士和有關學術團體推薦”;同時,增加了一個新機制——“特別推薦小組”,規定“學部主席團可根據學科發展需要設立候選人特別推薦小組”。

  在選舉過程中,增加了全體院士投票的“終選”機制,規定“新當選院士由具有投票權的全體院士投票産生。選舉實行等額無記名投票,獲得贊同票數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的候選人當選”。

  在備受關注的退出機制上,新章程明確了“院士有權放棄院士稱號”,並將加入外國國籍者視為“自動放棄院士稱號”。同時,新章程明晰了“勸退”和“撤銷”的邊界,規定“當院士個人行為嚴重違反科學道德、品行嚴重不端、嚴重損害院士群體和學部聲譽,勸其放棄院士稱號。上述情節特別嚴重的,以及危害國家利益,觸犯國家法律的,撤銷其院士稱號”。

  據介紹,《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的修訂,將為改革院士遴選制度、優化學科佈局和年齡結構,健全退出機制奠定了制度基礎。中國科學院將依據新的章程,修訂和制定相關實施細則,積極穩妥推進改進和完善院士制度工作。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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