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啟動省政府特殊津貼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16 10:00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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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重點領域涌現出來的優秀人才、承擔重要項目任務的關鍵人才、基層一線業務骨幹等特殊貢獻人才有望獲得省政府特殊津貼了。

    6月13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關於實行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貼制度的意見》日前已經省政府同意發佈,標誌著河南省正式推行省政府特殊津貼制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將每2年選拔1次,每次選拔150名左右,每人一次性發給特殊津貼1.8萬元,並由省政府頒發“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貼證書”。

    據介紹,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對象為在豫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成分的企事業單位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要具有中國國籍,近五年來業績突出、成果顯著,得到同行專家的認可,在專業技術或生産服務崗位第一線工作,原則上要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是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年齡一般在60周歲以下。在企事業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後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和技能工作的人員,以及黨、政、軍、群機關的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列為選拔對象;已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河南省傑出專業技術人才、河南省優秀專家不再參與選拔。

    關於專業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具體選拔條件,《意見》都作了明確規定。

    關於組織選拔的程序和津貼的發放管理,《意見》指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組織開展。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和有關省直部門推薦的人選,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進行資格審查,並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對通過審查的人員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媒體公示無異議後,報請省政府批准。對經省政府批准的享受特殊津貼人員,每人一次性發給特殊津貼1.8萬元(免徵個人所得稅),並由省政府頒發“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貼證書”。省政府特殊津貼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專項列支撥款。同時,建立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考核制度,對違法違紀等違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應具備的條件者,省政府授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取消其資格並收回證書。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説,目前,除國務院實施了政府特殊津貼制度外,全國各省區市僅有一少半實施了省級政府特殊津貼制度,而且,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貼的額度標準位居全國前列。

責任編輯: 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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