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16 19:55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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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政府職能是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按照中央部署,今年要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繼續下好簡政放權先手棋,把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作為“當頭炮”,在這方面要有新作為、新突破,邁出更大步子,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放管結合的體制機制,使兩者相輔相成,營造公平競爭環境,規範市場秩序,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完善監管體制中使簡政放權順利推進。 

  一是繼續大力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當前,行政審批事項仍然過多,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必須進一步向市場放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向社會放權,發揮社會組織在公共事務管理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向下級政府放權,發揮地方政府就近管理和貼近基層的優勢。今年要再取消200項以上行政審批事項,拿出“真金白銀”,確保放到位、能落地、不反彈,防止審批事項邊減邊增,明減暗增。

  二是清理非行政許可項目,消除審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帶。非行政許可審批,主要是一些部門和地方在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之外,依據“紅頭文件”設定的管理事項,實質上是變相的行政審批,許多還收費,涉及利益輸送。對國務院部門正在實施的非行政許可事項要進行清理。確需審批屬於行政許可性質的,應按程序轉為行政許可事項;屬於國務院對下級政府的審批事項,應轉為內部工作程序。今後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設立面向社會公眾的審批事項。

  三是在行政審批目錄的基礎上,逐步向“權力清單”和“負面清單”管理邁進。對保留的審批事項,各部門一律以清單方式向社會公開,目錄之外一律禁止審批,切實解決“權力無邊”的問題,實現“法無授權,政府和部門不可為”。同時,推動部門減少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間、公開審批程序、規範審批行為,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更多的便利,實現“法有規定,政府部門必須為”。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政府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和業務,清單以外的,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做到“法無禁止,公民和企業皆可為”。

  四是推動地方政府做好“接、放、管”。接,就是下放到哪一級的,哪一級就要接住接好,不能推卸責任。放,就是地方政府也要對本級的審批事項進行系統梳理,該取消的取消,該下放的下放,尤其是對上級政府已經取消的,要不折不扣地放給市場、放給社會,不能變相保留。管,就是不論是上級下放的,還是本級原有的,該管的都要管住管好。

  五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針對市場監管領域共性問題,加強生産經營等行為監管,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堅決依法平等、公開透明,把握好監管的“公平秤”,堅決杜絕監管的隨意性;要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失信主體在投融資、土地供應、招投標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行市場禁入;要改進監管方式,整合執法資源,消除多頭執法和重復執法。通過這一系列的措施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現代市場體系,讓市場的“發動機”更強勁有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六是加強和改善宏觀管理。轉變職能、減少微觀事務管理後,政府可以騰出更多的精力管宏觀,管好那些最該管的事。尤其要注重創新宏觀調控方式,健全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為導向、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為主要手段的宏觀調控體系,把好“方向舵”,留有“撒手锏”,增強宏觀調控的針對性、有效性。(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薄貴利)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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