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實施以來,效果非常明顯,商事登記主體沒有出現其他地方爆髮式的增長,而是穩步上升。” 廈門市工商局總會計師吳慧芬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2014年1月1日,廈門市開始在全市實施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據廈門市工商局數據,改革實施半年以來,截至6月上旬,廈門市新登記各類商事主體30542戶,同比增長80%。 廈門市副市長張燦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廈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有兩個主要經驗,一是建立面向社會的信息公示平臺;二是堅持特區立法引領,從而保證此次改革于法有據。 廈門的經驗可進行推廣,如建立全國統一的“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體系;細化行政許可條件,並提示風險;精簡政府行政許可項目。 從“寬進”到“嚴管” 史訓洋在廈門註冊了一家名叫私人定制(廈門)旅遊服務有限公司,趕上了廈門這次改革。 “我們公司是家旅行社,改革前,得先取得旅遊局頒發的《旅行社經營資格證》,才能申請辦理營業執照,但資格證沒那麼快下來。”史訓洋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後,《旅行社資格證》屬於營業執照的後置審批項目,這允許他先取得營業執照,把公司開起來。 陳海疆告訴記者,“先證後照”是廈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中一項重要內容,這實行了主體資格與經營資格相分離,降低了創業門檻。據他介紹,廈門市政府審批權限內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鼓勵類項目,可同樣適用商事改革,這是廈門市的創舉。 除此之外,還將註冊資本從實繳制改為認繳制,取消註冊資本行業門檻;改企業年檢制度為年報公示制度,建立商事主題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和構建統一的上市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等七項內容。 陳海疆指出,為保證改革的順利推進,廈門市發揮特區立法權的優勢,出臺了《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和《經營場所備案及監管規定》、《商事主體登記備案辦法》等12個配套規範性文件,以在制度上保證此項改革的效果。 2013年12月28日,廈門市政府印發的《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商事登記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向社會公佈了保留的12項前置許可和170項前置該後置許可事項目錄。 隨著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深入,到2014年6月初,廈門市對商事登記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目錄保留7項前置許可和180項前置該後置許可事項。 “保留下來的前置許可,都是涉及金融類或者公共安全類的項目。”廈門市行政服務管理中心管委會副主任陳玉輝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這一做法借鑒了廣州、深圳等地的經驗。 細化許可條件,並提示風險 “功夫還要做在前面。” 廈門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本年表示,通過改革創新,廈門市處理了很多改革立法過程中的難點問題。 他舉例説到,行政許可前置審批改後置,降低了創業門檻,但也有隱患。“比如,家庭旅館、小餐飲、娛樂業等,取得執照後,甚至經營場所都裝修好後,但如果後置的許可證辦不下來,這會産生問題。” 廈門市的解決辦法是,在儘量減少行政許可的基礎上,保留許可制度的部門應當盡可能細化並公佈許可條件及其辦理風險,從而提醒創業者考慮辦理許可的成本。廈門市出臺的對商事主體經營場所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廈門市經營場所禁設區域目錄》便是其成果之一。 “通過對行政許可項目的梳理,我們也可以回頭檢討,之前設置的行政許可項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李本年表示,已有廈門市人大代表提出議案,要求通過特區立法把一些許可進行適當變通。(記者 鄭升)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