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全省殘疾人保障制度建設,切實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黑龍江省決定建立貧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從2014年1月1日起對9.8萬貧困且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重度殘疾人每月給予不低於100元的護理補貼。這是記者從17日黑龍江省政府召開的建立貧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記者從會上了解,本次貧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具有黑龍江省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視力,一級肢體,一、二級智力,一、二級精神殘疾人,且信息已錄入黑龍江省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系統基礎信息數據庫;所在家庭為生活困難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貧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按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執行。各地可根據情況適當提高標準。2014年1月1日前錄入數據庫的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自1月1日起發放護理補貼;1月1日後信息錄入的,自錄入次月起發放護理補貼。護理補貼施行社會化發放,由縣級財政或殘聯通過銀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機構直接發放到本人。 護理補貼不得重復享受,補貼對象如享受多項護理補貼的,可按照其中最高補貼標準享受一項。已享有低保、救助等其他待遇的只可疊加,不能衝抵,貧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不計入家庭收入。補助發放計算時間為2014年1月1日,具體發放時間各地根據當地財力情況決定,運作資金準備好,隨時可以發放,但不論何時發放都要補發到2014年1月1日。(記者 閆一菲) 辦理程序 (一)個人申請。申請人(殘疾人或其監護人)可向所在村(居)委員會、社區申請,填寫《貧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登記表》,並提交相關材料(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殘疾人證、低保證或低收入證明等)。 (二)村(居)委員會、社區申報。村(居)委員會、社區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的實際情況核實,將申請人情況在村(居)委員會、社區公告欄公示5天,對無異議的,在《登記表》上簽署意見,連同申請人的戶口簿(複印件)、居民身份證(複印件)、第二代殘疾人證(複印件)、低保證(複印件)或低收入證明(複印件)等報鄉、鎮(街道辦事處)殘聯審核。 (三)鄉、鎮(街道辦事處)殘聯審核。鄉、鎮 (街道辦事處)殘聯在收到申報材料後,應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任務,在《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同時將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一併報縣(市、區)殘聯審批。對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村(居)委員會、社區,並告知原因。 (四)縣(市、區)殘聯審批。縣(市、區)殘聯接到申報材料後,應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審核、調查和確認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在《登記表》上簽署審批意見後送同級財政部門核準發放補貼金。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村(居)委員會、社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殘聯,並告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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