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佈2014年第6號公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18 10:30 來源: 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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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012年度資産負債損益審計結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審計署2013年5月至8月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簡稱農發行)2012年度資産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重點審計了總行及北京、山東、安徽、四川、河南、湖北和湖南7家分行,涉及資産總額7396.17億元,佔全行資産總額的32%。對審計範圍內的重大事項作了必要延伸。

    一、基本情況及審計評價意見

    農發行成立於1994年,是直屬國務院的政策性銀行,設有31家省級分行。據合併財務報表反映,其2012年底資産總額為22930.79億元,負債總額為22432.83億元,所有者權益為497.96億元;當年實現營業收入717.99億元,凈利潤142.92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農發行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經濟金融政策,加大“三農”發展信貸支持,促進糧棉油市場穩定;不斷完善內控和風險管理制度,創新管理手段,推進精細化管理;深化內部綜合改革,努力提升經營績效,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但審計也發現,該行在存貸款及財務收支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規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違規發放貸款。2006年以來,總行和山東、安徽、河南、四川、湖北、湖南、河北、浙江、遼寧及吉林10家分行違規放寬貸款條件或未嚴格對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審核等發放貸款共計67.96億元,其中2012年發生14.33億元。

    (二)違規處置不良貸款。2008年以來,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和陜西5家分行通過向其他單位提供優惠信貸條件、協調代為償債等方式,違規處置178戶企業的不良貸款14.83億元,其中2012年發生4.33億元。

    (三)違規吸收存款。至2013年3月底,山東分行下屬5家分支機構超過規定轄區範圍吸收企業存款2.84億元,其中2012年發生1.34億元。

    (四)違規動用企業保證金。2011年至2012年,山東省陵縣支行動用貸款企業繳存的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或貸款風險保證金4586.8萬元,用於兌付其他已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等,導致收取保證金的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後形成墊款,其中2012年發生4486.8萬元。

    (五)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不規範。具體情況是:

    1.2008年至2013年,總行及北京、四川等2家分行虛列支出、公款私存4043.35萬元。

    2.2009年至2012年,山東、河南、四川等3家分行少計收入或遞延收益1164.41萬元,其中2012年832.35萬元。

    3.總行和安徽、河南、四川等3家分行違規列支職工福利性支出2321.88萬元,其中2012年2175.55萬元。

    4.2010年至2012年,總行及北京、山東、四川、湖北等4家分行使用虛假發票報銷費用184.69萬元,其中2012年157.78萬元。

    5.2012年,總行在會議費、電子設備運轉費中列支旅遊、招待等支出207.37萬元;2012年至2013年,總行超標準開支會議費115.77萬元。

    此外,農發行還存在參加與由本行有業務往來的企業組織付費的海外培訓和考察活動、違反財務審批程序列支費用等問題。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農發行正在組織進行整改,目前已制定完善規章制度15項,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具體整改結果由農發行向社會公告。審計發現相關涉嫌違法違紀事項,已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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