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6月18日,市長黃奇帆主持召開市政府第49次常務會,研究對重慶市鄉村教師給予生活補助。 根據2013年中央1號文件“設立專項資金,對在連片特困地區鄉、村學校和教學點工作的教師給予生活補助”精神,針對我市鄉村學校多數地處貧困地區、偏遠地區、高寒山區,交通不便,工作條件艱苦,生活壓力大,鄉村學校存在教師“下不去”、“留不住”、“幹不好”等實際困難,我市將對貧困地區鄉鎮(不含區縣政府所在地鎮)義務教育學校和其他地區(不含主城區)的村小及教學點的在編在崗教職工給予生活補助。此外,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到補助範圍學校連續工作一學期及以上的交流教師、支教人員,以及納入補助範圍學校中因公外出學習培訓(一年內)的在編教職工也屬於補助對象。生活補助將結合當地教師工作、生活條件的艱苦程度等因素,重點向村小、教學點,特別是條件艱苦的邊遠、高寒地區學校傾斜,合理確定不同檔次標準,經批准後實施。 會議還研究了農村改革、設立産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編制“十三五”規劃等其他事項。 副市長翁傑明、何挺、吳剛、張鳴、劉強、譚家玲等參加會議。(記者 商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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