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6月19日電(記者 朱國亮)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18日晚間向社會通報説,當日9時,該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楊琨受賄案。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楊琨利用其擔任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的職務便利,在貸款、産品銷售等事項上為有關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079萬餘元,應以受賄罪追究楊琨的刑事責任。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説,庭審圍繞楊琨收受財物的行為性質及犯罪數額的認定展開。被告人楊琨對指控的事實和定性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因案情重大複雜,合議庭宣佈此案將擇期宣判。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